存款利率限制,又称Q项条款或Q项规则,是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银行存款利率的上限。这一规定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负责调整,目的是缓解储蓄机构之间的竞争,尤其是价格竞争,以保护这些机构并促进消费与投资。
历史沿革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公开市场利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因此Q项条款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短期利率的急剧上升,银行收益率曲线出现了数十年来首次的倒挂现象。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美国国会在1966年通过了《利率管制法案》,将Q项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储蓄贷款协会、互助银行以及未参与联邦存款保险的银行。此外,该法案还允许这些机构的利率高于商业银行利率0.25%。
取消过程
尽管如此,市场的高利率仍然使得受到利率上限约束的存款机构面临巨大压力,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如脱媒、非价格竞争和金融创新等。1970年,由于利率上限影响了银行销售定期存单的能力,因此取消了对10万美元及以上存款的利率限制。随后,在1980年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中,规定从1980年3月起,分阶段逐渐取消Q项条款。最终,到了1986年,这项条款被彻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