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论
公益论是指一种伦理原则,它主张行为应符合社会公认的标准,以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这一概念最初于1973年由约翰逊(A.R. Johnson)和赫尼格斯(Hunegen)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提出,并逐渐被应用于医学伦理学领域。
原则
医务人员的责任
公益论强调医务人员不仅应对个别患者负责,还应对整个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包括考虑医疗决策可能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以及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分配。
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在治疗过程中,公益论提倡尊重生命的社交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关注昂贵的卫生费用对社会的影响。
科技成果的分配
公益论认为,医学科技的进步应该惠及整个人类,而不是只让少数人受益,从而保障大多数人的健康权益。
利益衡量原则
是指依据立法上概括的公共利益标准,能否给社会产生比原来财产人使用的更高的公益价值。
道德水平与政策导向
公益论指出,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不仅受个人因素影响,也与医疗机构实施的政策密切相关。
发展与作用
公益论的发展弥补了义务论的一些缺陷,强化了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并有助于解决现代医学发展中的道德问题。此外,公益论也为计划生育和战略提供了伦理学基础,促进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推动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实现。公益,是指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而进行的社会活动。在公益活动中,有一些基本原则被视为行为准则,以确保公益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参考资料
公益论-中西医结合医师辅导.正保医学教育网.2024-11-09
公益论的原则.公益论的原则.2024-11-09
公益论.文汇网.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