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波,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河南商城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厅级)。

2018年11月,方波因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6.07—1980.05,河南省商城县粮食局工作

1980.05—1981.12,河南省商城县团委工作

1981.12—1985.09,河南省商城县团委宣传部副部长(其间:1983.08-1985.06,郑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大学专科学历

1985.09—1988.01,河南省商城县团委书记

1988.01—1989.04,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乡党委书记

1989.04—1992.10,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2.10—1996.02,河南省商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9-1995.12,河南省委党校经济专业学习,党校大学学历)

1996.02—1997.10,河南省信阳市(县级市)委副书记

1997.10—1998.08,河南省信阳市(县级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08—1999.04,浉河区委副书记

1999.04—2001.08,河南省信阳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08—2008.02,河南省固始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2.09-2002.12,河南省委党校第19期县委书记县长进修班学习;2003.03-2006.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党校研究生学历)

2008.02—2008.07,河南省固始县委书记

2008.07—2011.08,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

2011.08—2011.09,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

2011.09—2018.11,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7月9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方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河南省信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方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滑县人民检察院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波在担任固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信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方波被公诉.中国经济网.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