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恺
陈兆恺(The Hon Mr Justice CHAN),1948年出生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学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开办的华仁书院。后就读于香港大学,1974年取得法学学士。香港法官。
曾任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工作履历
1987年至1991年,他获出任地区法院法官。
1992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地区原最高法院改为高等法院,并成立了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地区的司法终审权也由英国枢密院移交至香港终审法院,陈兆恺则为第一任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2000年获推荐为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2013年4月8日,港府宣布行政长官梁振英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委任陈兆恺于同年10月21日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其空缺将由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霍兆刚出任。
任免信息
2013年04月08日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自2013年10月21日起。
人物荣誉
2013年获颁大紫荆勋章。
参考资料
香港特区将按照基本法任命特区终审法院法官.人民网.2022-08-28
陈兆恺:不负獬豸,不忘杏坛.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2021-07-16
香港2013授勋典礼 陈兆恺等获大紫荆勋章.中国法院网.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