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奕,男,1980年生,汉族荆门市人。武汉大学教授。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期间,作为计划交流生,赴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学。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免试攻读并获得武汉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硕士学位。期间,公派赴台湾政治大学访问。2004年至今,留校任教。200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法理学、法律意识与法律理念、司法改革专题研究等课程。近两年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斯坦福大学协商民主调查培训班、北京语言大学出国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研修。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秘书长。

人物经历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专业,2001)、硕士(法理学,2004)、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7)。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8)、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2000)、台湾政治大学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2002)、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2004)、南京大学中美欧比较法研习班(2007)等机构进修。2004年破格留校任教,现为武汉大学法理学(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秘书长。

主要贡献

他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法治改革与战略研究,曾在동서사상(Journal of KNU INSTITUTE OF EAST-WEST THOUGHT)、Law \u0026 文学(Associação de Estudos Jurídico de Hou Kong)、《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杂志》等国际国内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馀篇,多篇为《新华文摘》、《中国学术年鉴》、《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中国宪法学精粹》、《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外法学》、《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武汉年鉴》、《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法国)等中外出版物录转引评。另有大量政论时评与思想随笔发表於《读书》、《东方》、《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报刊。参与中共中央政法委重点委托专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专案等十馀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专案、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专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专案等多项。与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李龙、汪习根等共同主编著作多部。专著《司法均衡论:基於法理本体与中国实践的双重建构》已为武汉大学出版社(全国优秀出版社)列入“中国法治实践论丛”出版。多次受邀参加国际(境外)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获奖记录

曾获中国““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术论文大奖、宝钢教育奖湖北省首届“楚才奖”、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优秀论文奖”、武汉市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武汉大学法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别优秀奖(第一名)等奖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