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作为行政区划是指存在于两汉时期的与郡、国相似行政区划,开始于刘彻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结束于刘协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改京兆尹为京兆郡,历经两汉。治所为长安区,辖地为今西安市一带。

官职名与行政名

京兆尹,即可作为官职名,也可作为行政区划名。作为行政区划是指存在于两汉时期的与郡、国相似行政区划,因地属辅,故不称郡。作为官名是指管辖京兆尹的长官,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是地位高于太守。

西汉京兆尹

前身为秦朝时期的内史,三十六郡之一。

汉高帝元年(前206年)时属于塞王,为项羽所分封十八路诸侯之一。

汉高帝二年(前205年)更改为渭南郡,

汉高帝九年(前198年)废置渭南郡,设置内史。

刘彻建元六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

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右内史为京兆尹。

元始二年(公元2年),户十九万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万二千四百六十八。领县十二:长安区新丰县,船司空县,蓝田县华阴市郑县,湖县,下邽县,南陵县,奉明县霸陵县,杜陵县。

东汉京兆尹

永和五年(140年),户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四。领县十:长安县,霸陵县,杜陵县,郑县新丰县,蓝田县,长陵县商州区,上县,阳陵县。

延康元年(220年),曹丕建立魏国,改京兆尹为京兆郡,京兆尹作为行政区划的历史结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