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香(?-1635年),又名刘香佬,广东省南丫岛人,曾是郑芝龙“十八芝”武装海商集团的成员。
人物经历
刘香与郑芝龙早年都是大倭寇李旦的部下,两人感情不错,曾义结金兰。
李旦死后,刘香曾以漳州府海澄县为根据地,为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代表,郑芝龙则长期为明朝、荷兰买办代表,两人有不和。
刘香在1629年(明崇祯二年)因拒绝降明与郑芝龙决裂。他代表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与郑芝龙代表的明朝、荷兰买办发生冲突。
在1635年(明崇祯八年)与郑芝虎在广东省海上战斗时,刘香以渔网网住芝虎,在郑芝龙面前丢至海里。片刻后,刘香举枪自尽,成为最后一位被收服的海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