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诈骗银行资金近5亿元。1993年,中国检察机关下令逮捕钱宏。但是他已经潜逃出境。1994年,国际刑警组织对钱宏发出红色通缉令。2002年6月5日从巴拿马共和国押解回国。
人物事件
1992年5月,时年34岁的钱宏在上海市衡山路一家高级饭店,挂出了“美国康泰财务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康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块牌子,自封为“集团董事局主席”,开始了肆无忌惮的诈骗活动。不久,他用骗来的钱在上海市一幢颇有名气的高级写字楼里租下半层楼面,把“康泰集团”迁到那里,同跨国公司和外国驻沪领事机构共处一楼,俨然实力非凡。
从1992年2月到1993年9月案发,钱宏共骗取人民币5亿元,受害企业多达48家,涉及上海市、广东省、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993年8月,上海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报案,迅速立案侦查;上海市检察机关很快批准以诈骗罪逮捕钱宏及数名“康泰集团”骨干分子。这时,钱宏及其同伙已成鸟兽状散开,潜逃出境。
追捕过程
1994年,钱宏在持伪造护照潜入南美洲B国时被扣押。就在他即将被释放前2小时,我国警方成功地将钱宏的指纹图像传真至B国警方,确认了其通缉犯身份。正关押在该国国际联邦监狱的钱宏被要求遣返回国。可是,正式的遣返文本经B国审核确认无误后,却没有被有关经办人员送往该国联邦警察局,而是一步之差送到了该国司法部。本来只需在两国警方之间进行的合作,一下子变成了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合作。司法程序一下变得复杂起来,遣返被推迟了,而这一拖,就是一年。
中国警方提出将其驱逐至B国,在途经A国时将其抓获遣返。但M国不同意,他们称,遣返钱宏的机票,是由M国支付的,钱宏必须乘坐M国的航班才能离境。而M国到A国没有直接的航班,所以钱宏不能直接到A国。中国警方又提出将其驱逐到X国,X国也表示愿意协助。M国的法官称,因为钱宏本人反对,所以这个方案也必须否决。最后,倒是钱宏自己提出前往N国的要求被M国当局获准。
因为我国和N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钱宏遣返一事再生波折。该国提出要由第三国中转。我国遂向W国寻求帮助,但该国无法协助。就这样,几经周折,钱宏又一次逃脱,直至去年他再度被送上M国移民法庭。
2000年11月20日,因为钱宏持有N国护照,M国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后,决定仍将其驱逐到N国。但这一次,中国警方经过艰辛努力,终于使该国同意将人移交。
N国移民局局长辛加雷斯亲签命令,将钱宏驱逐出境。历经8年艰辛,等候在G国的中国警方人员终于将钱宏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