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兼任,副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参考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