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会试是清代科举考试制度的一部分,属于翻译科的最高级别考试。首次规定于雍正元年(1723年),每三年举办一次,在辰、戌、丑、未年举行,遇有恩科时则额外增加考试。

考试规则

起初计划进行三场考试,后来确定为两场作为常规。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暂停考试,但在乾隆四十四年恢复。乾隆五十二年调整为每五年一次,到了爱新觉罗·颙琰八年(1803年)再次变更为每三年一次,此后的安排保持不变。考试期间设有满洲正副主考各一名,同考官四名;蒙古主考一名,同考官两名。爱新觉罗·旻宁八年(1828年),满、蒙同考官职位被取消。满洲考生的第一场考试包括一篇四书满语文章和一篇《孝经性理》满语论文;第二场考试则是将汉字题目翻译成一篇文章。满语题目由皇帝指定,翻译题目由主考官提出。蒙古考生的题目也由皇帝指定,第一题选自满语四书、性理等书籍,第二题是一篇满语奏章,考生需翻译成蒙文两篇文章。录取名额由皇帝临时决定。道光年间,北京地区大约能录取两三名,而驻防地区总共能录取七八名。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四年规定,通过考试后还需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才能面见皇帝。所有通过考试的人都会被授予进士身份,表现优异者可以直接担任六部主事,其次的人可以在主事岗位上学习工作,或者成为咸安宫官学的教师。爱新觉罗·旻宁末年还规定,满族翻译进士如果在复试中表现出色,可以被任命为庶吉士,但这个职位的数量非常有限。蒙古地区的翻译举人和进士通常会在四夷馆任职。当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六十人时,考试就会停止,因此有时会出现考试中断的情况。由于翻译科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殿试,所以翻译会试就成为了翻译科的最高级别的考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