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明
胡应明,男,荆州市公安县人,国家一级编剧。曾任湖北省艺术研究所所长、湖北省剧协副主席、文化部优秀专家,并获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人物履历
曾任湖北省政协常委、委员。
艺术作品
曲剧《刘秀还乡\u003e\u003e、京剧《曾侯乙》、汉调歌舞剧《猎猎楚魂》、花鼓戏《原野情仇》、《生命童话》、歌舞诗剧《家住长江边》(担任文学创意撰稿)、歌剧《心的光明》、评剧《帘卷西风》、粤剧《三家巷》等。作品曾获国家“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文华剧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剧本”奖、中国文艺网“曹禺戏剧文学奖”等。
艺术论文
《泛戏剧时代的到来—我之大戏剧观》、《摭谈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再谈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获中国文联第三届中国戏剧奖?理论评论奖)、《传统戏曲的现代转换》、《论中国戏曲的当代情境或曰振兴之可能》等多篇论文,多次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奖。
国家课题
《楚文化与现当代文艺创作渊源初探》,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28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胡应明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常委、委员职务。
参考资料
关于路策等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职务的决定.湖北日报.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