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投保人
人身保险投保人,也被称为“要保人”,是指具备保险利益并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签订保险合同请求的人。他们承担支付保费的责任,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既可以是法人实体,也可以是个人。
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参考资料
关于投保人的概念及权利、义务.找法网.2024-10-31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是指哪些人?.华律网.2024-10-31
投保人应具有什么条件.找法网.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