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男,1956年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汉族。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张凌教授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犯罪被害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以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人物经历
1979~1983年,就读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系。
1984~1987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199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199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2~1995年日本爱知学院大学法学部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95~2000年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博士研究生(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9~2002年爱知大学法学部非常勤讲师。
2000~2002年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外国人特别研究员。
2002年8月~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
2004年5月~2010年2月,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
2007年7月至今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
2009年12月至今中国犯罪学学会犯罪被害人学委员会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
2020年4月2日,张凌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第十二期“刑事一体化”学术研讨会之“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主要贡献
学术研究课题
张凌教授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包括有组织犯罪研究,该项目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于2008年4月发起,张凌教授担任项目主持人。
主要代表著作
1.《日中比较有组织犯罪论》,专著,日语。
2.《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丛书第29卷)(合著,日文版),成文堂2002年。
3.《日中比较有组织犯罪论》(专著,日文版),日本成文堂2004年。
4.《刑法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等。在国内外发表论文、译文30余篇。
学术论文
1.《未经登记重复抵押并出售房产的行为如何处理》,合著,第一作者,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期。
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依据责任认定书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合著,第三作者,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21期。
3.《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思考》,独著,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4.《公法契约观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协议》,合著,第一作者,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
5.《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上)》,合著,第二作者,载《政法论坛》2004年4月。
6.《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创设与证据法的变动》,合著,第二作者,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5期。
7.《被害人过错的刑罚展开》,合著,第一作者,2008年7月。
8.《被害人过错的刑事法机能》,合著,第一作者,载《犯罪学论丛》2009年8月。
9.《同案被告人口供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论》,合著,第一作者,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9月。
参考资料
张凌.有章.2024-09-09
管理层简介.管理层简介.2024-09-09
张凌.法律图书馆.2024-09-13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第十二期“刑事一体化”学术研讨会 之“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2-02-09
荐书|[日]诸泽英道著、张凌 于秀峰译:《被害人学》.微信公众平台.2024-09-13
张 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