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鹿乡,原名建鹿公社、光明公社,是邻水县曾经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该行政单位自1954年设立至1994年撤销。
历史沿革
1954年6月9日,第八(丰禾区)公所从五童、大屋、复盛3个乡划出一部分,增设建鹿乡人民政府。
1956年1月16日,建鹿乡人民政府改称建鹿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建鹿乡人委改称建鹿人民公社。
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建鹿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
1967年1月,为了破四旧,建鹿人民公社改称光明人民公社。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代表主持成立了光明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
1973年1月15日,恢复原名。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建鹿人民公社的行政组织机构仍然是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建鹿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建鹿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正、副主任。
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建鹿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建鹿乡人民政府。
1994年并入丰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