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红,女,汉族,1965年4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天津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天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

人物履历

1981.10—1984.09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附属技工学校车工专业学生

1984.09—1991.11 天津市无线电变压器厂工人、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91.11—1997.03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94.08—1996.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3—2001.12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主任科员(其间:2000.04—2001.01挂职任县庄子乡副乡长)

2001.12—2002.07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助理调研员

2002.07—2003.06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城乡工作部副部长

2003.06—2006.06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城乡工作部副部长,天津市家庭服务公司总经理(2002.09—2005.07在天津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06—2006.10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城乡工作部副部长

2006.10—2013.07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2013.07—2013.12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2013.12—2017.03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副会长、秘书长

2017.03—2018.11 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

2018年11月,任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刘丽红(女)任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

参考资料

天津任免刘丽红、刘基智、王伟、李东、王璟、杨国彪等职务.中国经济网.2022-08-30

天津市政府任免一批干部,免去赵海山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天津政务网-澎湃新闻.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