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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曼调停

陶德曼调停,指中国抗日战争中,日军遭到中国军队顽强抵抗后,通过德国驻日大使示意让德国作为中日谈判的调停人,德国政府表示同意,遂决定让德国驻中国大使陶德曼(Dr.Oskar P.Trautmann )担当此任。

背景

有关陶德曼调停之前的中德关系,参见中德合作(1911-1941)

1936年11月25日,德国与日本签订了《反共产国际协定》,该协定还附有一份补充议定书和一份秘密协定,规定两国结成共同反对苏联的军事同盟。日本从此取代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中国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成为德国远东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德日签署防共协定后,蒋介石对德日合作的前景感到担忧,并担心日本借此干涉中国的“剿共”战争,于是在12月1日令驻德大使程天放拜访德国国防部和外交部,向其转达国民政府对德日协定的疑虑。德方官员对程天放表示,德国政府非常了解中国的处境,以及蒋介石的坚定反共立场,因此在与日本缔约当初就已屡次声明,德国对中国毫无恶意,在将来也绝对不会让日本把《反共产国际协定》当作压迫中国的工具。

孔祥熙访德

1937年6月9日,参加英王乔治六世加冕典礼后归国的孔祥熙顺道访问了柏林,同沙赫特、赫尔曼·戈林维尔纳·冯·勃洛姆堡、马肯森(外交部副部长)举行了会晤,商讨中德易货贸易问题和德日同盟问题。6月13日,阿道夫·希特勒会见孔祥熙,表示德国和中国的贸易将使两国互惠双赢,德国在远东既没有政治目的,也没有领土意图,唯一的想法就是做生意。希特勒还希望中国和日本友好合作,不要发生问题。6月18日,日本驻德大使武者小路公共拜访马肯森,询问孔祥熙此行有没有提到军火输送问题,马肯森表示否定。

抗战爆发

1937年7月7日,中日战争爆发。在1937年7月21日至1937年7月28日的一周内,蒋介石先后会见了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美国大使詹森、德国大使陶德曼意大利大使柯莱、苏联大使波格莫洛夫和法国大使那齐雅等人,要求各国出面调停中日战争。但日方态度强硬,宣布不欢迎任何第三国的调停。1937年7月26日,陶德曼对蒋介石表示,虽然德国愿意调停,但日本已声明不愿第三国干涉,因此调停不会收到成效。蒋介石指出,中日战争的继续发展必将导致中国在中苏关系上发生转变,以此来要挟德国出面调停。这一谈话传回柏林后,德国政府不得不慎重考虑苏联插手的问题。1937年7月28日,阿道夫·希特勒指示狄克逊,要求他设法通过外交途径阻止日本把中日冲突升级为战争。由于害怕苏联恢复对华影响,德国的对日态度逐渐变得生硬。

德国的对日态度

德国外交部要求狄克逊向日本政府表明,日本企图利用反共产国际协定来为其进犯中国找一个体面的借口是不合作的。德国认为“日本(对中国的)进犯违背反共产国际协定精神,妨碍中国稳定,促使共产主义在中国蔓延,并最终使中国投入苏联的怀抱”。同时表示拒绝终止对华军火输出,拒绝召回在华军事顾问。1937年8月13日,日本军队进攻上海市淞沪会战爆发。日本本企图速战速决,在击败中国军队后强迫对方订立城下之盟。但是日军在淞沪战役中直接面对中国最精锐的部队,即德械师和德训师,因此在战事中失利,迟迟不能攻占南京。

淞沪会战

使德国认识到中日战争不可能只是华北的局部冲突,而将是一场长期的战争,因此在对日立场上有所改变,在新闻报导中对日本采取偏袒态度。8月21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尤其使德国震惊,冲击了德国外交部中对中日战争采取中立态度的传统派势力。1937年10月中旬,赫尔曼·戈林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要求国防部终止向中国供应军火,并要求外交部采取鲜明的亲日立场。这一要求引起了国防部和外交部的强烈不满。德国一旦调整其东亚政策,就将在中国失去许多重要的经济利益,而日本方面却不能保证德国在华贸易的优势。在这样的考虑下,戈林又改变了立场,指示德国供应商可以继续向中国提供军火,但需由丹麦货船运送,并通过新加坡的一家英国公司中转。

中日战争明朗化

1937年9月以后,中日战争的形势已经明朗化,这场战争不可能是一场短期的冲突,而必将成为一场长期的、耗费巨大的战争。经过多次反复,德国在中日战争的立场问题上逐渐采取了现实主义的态度。一方面,纳粹党中的亲日派不希望日本的实力消耗在中国战场上;另一方面,德国军政界和工业界的保守派势力也不希望日本完全占领中国、垄断中国市场和战略原料。因此德国在1937年10月初表示,希望中日双方通过谈判尽快停战。日本方面,一方面为了抵制和破坏即将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另一方面,日本也是为了避免陷于对华长期作战的泥淖,示意由德国出面“调停”,企图诱使中国政府与日本直接谈判,以排除英美等国的“国际干涉”,进而实现其“速战速决”的亡华战略。日本于10月1日出台了《处理支那事变纲要》,表示愿意促使中国重新考虑中日关系问题,结束事变,恢复邦交。10月21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会见德国驻日本大使狄克逊,表示“日本随时都准备与中国谈判,假如有一个与中国友善的国家,如像德国和意大利,劝说国民政府觅取解决,日本也是欢迎的。”(《抗战初期德日法西斯投降的阴谋》,《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三期,第67、68页)是日,狄克逊将广田弘毅的谈话急电德国外交部,德国政府立即接受了日本政府关于调停中日战争的要求。翌日,德国外交国务部长麦根逊电令驻华大使陶德曼转告中国政府:德国政府认为,“就目前来说,直接谈判比较有希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并且愿意作联系的途径。”(出处同前)在这种情况下,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展开了调停工作。

调停经过

1937年10月底,陶德曼在上海会见了即将回国的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试探日本停战条件的底线。川越表示,日方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必须断绝与苏联的关系,加入反共产国际协定,以及华北自治。10月30日,陶德曼拜会国民政府外交次长陈介,正式转达了德国政府愿意为中日直接谈判联系的意向。他“劝告”中国政府对将要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不要抱什么希望,应与日本直接谈判,并为此修改与苏联友好的政策。陈介表示希望知道日方的谈判条件。陶德曼将谈话内容向柏林做了汇报。

七项和平条件

11月2日,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致电陶德曼,转达了日本外务省提出的七项和平条件:一、内蒙古自治;二、在华北建立一个沿“满洲国”国境线的非军事区;三、扩大上海市的非武装地带,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的巡捕队;四、停止抗日政策;五、共同反对共产主义;六、降低对日关税;七、尊重外国权益。11月5日,陶德曼将日方条件转达给蒋介石。蒋表示,只要日本不恢复到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他就不会接受日本的任何条件。11月8日,日军攻占太原市,12日占领上海。20日,国民政府宣布迁都重庆市。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通知狄克逊,虽然日本在华取得节节胜利,但基本和谈条件并没有升级,希望德国把这一打算转达给中国政府。11月26日,南京保卫战开始。26、28日,陶德曼在汉口拜访了孔祥熙,转达了广田的通知。次日,他又与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举行会谈,加紧对国民政府进行调停活动。12月2日,外交次长徐谟陪陶德曼乘船返回南京,会见留守在那里的蒋介石。在会见陶德曼前,蒋介石召集了仍留在南京的徐永昌、唐生智、白崇禧顾祝同等军事领导人,征求大家对日方和谈条件的意见。与会者均认为,日本没有要求成立华北自治政权,没有要求承认伪满,也没有要求赔款,条件不算苛刻。蒋则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并非亡国条件,决定接受德国调停,与日本议和。12月2日下午5时,蒋介石会见了陶德曼,感谢德国为调停中日战争所进行的努力,并表示中国已准备接受调停。但蒋表示:“对于那种认为日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成为胜利者的看法,他不能够接受。……也不能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一)中国接受这些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二)华北主权和完整……不得侵犯。(三)在和平谈判中,不得涉及中国与第三国之协约。(四)在和平谈判中,自始即由德国任中介人。”(《汪伪政权资料选辑·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13页,122页)12月7日,狄克逊将德国有关调停问题所做的工作汇总为“调停史记”,提交给广田。但是广田突然表示,由于一个月前日本还没有获得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而战场形势已发生转变,南京陷落在即,因此11月22日建议的和谈条件已经过时。12月13日,南京沦陷,次日日本在北平市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即“华北临时政府”。由于取得了攻克南京的战果,日本国内主战派势力抬头,12月20日,日本政府与大本营召开联络会议,修改了原来的条件,提出了四项更苛刻的和平条件,包括“日满华合作”(即承认“满洲国”)和“向日本作必要的赔偿”。获悉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条件后,康斯坦丁·冯·牛赖特指示陶德曼,继续进行调停中日战争的努力,并向他提出:“日方把1937年底作为中方答复期限,但德国政府已指令驻东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德国居中传递信息需要一些时间。在未知悉日方和谈条件的详细内容和德方的相关态度之前,建议中国政府不要接受日本新的和平条件。”虽然德国希望充当调解人促成中日和平,但南京的失守让日本军部的主战势力变得强大,日本政府已彻底丧失对军方的控制力量,中日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和的可能。德国先前的努力也化作了泡影。

调停失败

1937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召开非正式会议,讨论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条件,最后一致认为中国无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条款。当日,蒋介石让铁道部长张嘉璈通知陶德曼,中国拒绝接受日本的四项条件。1938年1月10日,日本提出了第三次对华和平条件,共九条,其条款更为苛刻,扼杀了中国接受和谈的一切可能。1月13日,王宠惠让陶德曼询问日方和谈条件的具体内容。日方认为中国在故意拖延,于是在1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达成了“不以国民政府为谈判对手”的一致意见,并在1月16日下午发表了《对华政策声明》,即第一次近卫声明,彻底终结了中日媾和的一切可能。18日,日本召回了其驻华大使,中国也召回了其驻日大使,两国外交关系从此断绝。19日,国民政府针对日本的“一·一六声明”发表声明,宣告:“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的办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决非中国所能忍受。”(《新华日报》1938年1月19日)陶德曼调停以失败告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