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水,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尉氏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现为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制度方向。

著作

主编或参编《侦查学》、《金融犯罪问题研究》等著作和教材五部。

文章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疑罪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原则》、《论审前司法审查》、《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等数篇理论文章。

教学成就

王长水老师长期以来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了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与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刑法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社会活动

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获得荣誉

参加国家及河南省社科重大科研项目五项,其中部分获得奖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