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郡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最初设立于三国时期的曹魏黄初年中。该郡由南阳市析置而成,治所位于淇县,即现在的河南省淇县。在晋朝时期,朝歌郡被改为朝歌县,并划归冀州区管辖。朝歌郡的辖区包括朝歌、获嘉县等六县。

历史沿革

朝歌郡的设立源于三国时期的曹魏,当时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从河内郡中分出一部分地区设立了朝歌郡。随着晋朝的建立,朝歌郡的行政级别发生了变化,由郡降为县,成为冀州下的一个县级行政单位。

行政区划

在朝歌郡设立时,其辖区包含了朝歌县在内的六个县。这些县的具体名称和范围在历史文献中有所记载,反映了当时的行政区划情况。

地理位置

朝歌郡的治所淇县位于今天的河南省淇县,这一地理位置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同时也是河南省及新乡市行政区划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