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莱巡抚
《明· 职官志》:“巡抚登莱地方赞理明朝军事一员,天启元年设。”为防备后金从海路南下,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山东巡抚分离出登莱巡抚,登州和莱州二府从属。
巡抚又名巡抚都御史。明代开始,临时设巡抚协调某地三司事务,后掌军权,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民政、军事、吏治、刑狱等,和总督一样直接向朝廷汇报。辛亥革命后废巡抚。
历史沿革
明天启元年设,全称“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或称山东省海防巡抚,号防抚军门,有时简称“军门”,品秩为正四品,其上为山东巡抚兼提督军务,当时的登州镇总兵和东江镇总兵都归登莱巡抚节制。
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山东巡抚分离出登莱巡抚,登州和莱州二府从属。
明崇祯二年(1629年)撤销巡抚一职,第二年复设。
有明一代,登莱巡抚计十四任,第二任袁可立最有作为。收难民,练辽兵,是唯一被列入登州名宦祠特祀的登莱巡抚。(光绪《登州府志·祀典》)
文物地点
登莱巡抚官署设在登州府城内,以蓬莱城钟楼西街路北旧登州卫署改建而成,具体位置即今天的蓬莱人民剧场所在地。
历任巡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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