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职能机构,2009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成立。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浙江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省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受省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省政府党组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省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参事(含特约研究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省行政中心的治安、保卫等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三)管理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的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的职责。

(二)增加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三)增加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职责。

(四)增加协调、督促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职责。

(五)不再管理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任领导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15日)

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省政府办公厅共有行政编制166名,其中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正副主任11名,应急办主任1名(副厅长级),接待办主任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66名(含应急办副主任1名、接待办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4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注:相关数据截至2009年)

附加信息

(一)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其中驻京、驻沪两个办事处的处(含)以下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为由驻京、驻沪两个办事处党组管理。

(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独立对外开展工作。

(三)省政府研究室的行政后勤服务保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荣誉奖项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5

领导信息.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5

内设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5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表彰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和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澎湃新闻.2024-02-15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表彰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今日头条.202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