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国金改自此拉开帷幕。
实施细则
2012年11月23日,温州市召开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温州金改细则。这些细则包括:
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引进中介机构,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温州指数”。
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积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计划至2013年末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探索以人民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推动温州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上市融资。
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投资咨询等领域,争取设立证券公司,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在温州市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探索综合经营模式。
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
积极发展多种类型的信贷业务,如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
探索试点排污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等多种新型贷款品种。
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开展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立多个产权交易市场。
合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探索中小企业私募债转让试点。
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
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
积极争取高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在温州市先行先试。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各领域的信用数据征集、交换和应用。
强化地方金融管理机制
制定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管理。
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
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温州金改大事记
2011年10月,温州市政府起草的《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随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同月,总规模为50亿元的温州市民间资本服务基金启动,用于缓解企业和个人转贷资金困难。
2011年11月,温州成立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政策。
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
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来温调研,宣布金改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
4月,温州市面向全国竞争性选聘108名金融人才,最高年薪达百万元。
同月,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挂牌,标志着金改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
5月,温州市首家“零首付”企业开业。
7月,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挂牌,提供动产质押融资服务。
同月,温州金融改革广场开业,提供融资需求“一站式服务”。
2012年11月,《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完毕,共9章117条。
同月23日,温州金融改革12条细则出台,重点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
参考资料
温州金改.腾讯网.2024-11-25
逆水行舟:温州金改到底改得怎么样了?.南方.2024-11-25
温州金改.环球网.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