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青海省总工会成立于1950年6月10日。下辖8个市(州)总工会,44个县(市、区)总工会和1个工委办事处,30个省级产业(系统)工会,17个直属工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省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履行好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全省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协调,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措施草案的拟定;对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指导全省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州(地、市)及省级产业、直属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级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全省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产业、直属和地方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全省劳动模范以及“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提出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王大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总工会主席
王敬斋: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汪琦:党组成员、副主席,一级巡视员
吴有祯:党组成员、副主席
祁维正: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建军:党组成员、副主席
蒲勤: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刘书杰:副主席(挂职)
范广勤:副主席(兼职)
安永明:副主席(兼职)
惠缨:省妇联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兼)
机构设置
省总工会机关内设11个部门、3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财务部(挂资产监督管理部牌子)、经济技术部(挂青海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牌子)、权益保障部(挂青海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部(挂青海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宣传教育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网络和社会工作部、机关党委(挂机关纪委牌子);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青海省能源化工机冶工会、青海省财贸工会。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17日,青海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入选青海省脱贫攻坚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参考资料
青海省总工会简介.青海省总工会.2023-05-06
总会简介.青海省总工会.2018-06-17
青海省总工会领导.青海省总工会.2023-05-06
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政务公开.202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