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江,男,1950年出生,湖州市人,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70年2月-1971年11月,参加国防建设。

1971年12月-1972年10月,参加农业生产。

1972年11月-1983年1月,镇西磁性材料厂任技术科长。

1983年2月-1986年11月,镇西磁性材料厂任厂长。

1986年12月-1987年12月,镇西乡工业办公室主任。

1987年9月-1990年9月,湖州金属型材厂任厂长。

1990年10月,浙江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

2018年6月1日中共第五师国资公司委员会师市党委决定,免去周志江同志第五师国资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董事长职务,批准因病退休。

主要成就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最具活力的“长三角”太湖南岸——湖州市双林镇西,毗邻江苏省上海市等省市。公司创建于1988年,现为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企业、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和湖州市明星企业。公司由特材科技、钢结构、管件、冶金实业等控股型型子公司组成。到2008年底,公司总资产达15.04亿元,占地面积1013510.33平米(即1520亩),员工2000余名。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4.51亿元。公司为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强;公司的核心企业—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100强。

社会活动

任职经历

担任中国特钢协不锈钢分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以及浙江省商会副会长、浙江省冶金有色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社会任职

当选为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和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关于周志江同志免职的通知-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