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学派
规范法学派是现代资产阶级法学流派中的重要分支,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英国奥斯丁的分析法学和实证主义、新康德主义哲学发展而来。这一学派强调法律的逻辑形式分析,主张法律规范具有层级结构,且国际法高于国内法。
学术观点
规范法学派在法律研究方法上坚持逻辑分析,排除政治、道德或正义的考量。他们认为法律规范构成一个等级体系,下级法律须遵从上级法律,最终都受基本规范约束。此外,他们提出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的观点,并对国家主权概念、公法私法区分以及“三权分立”理论持批判态度。该学派的哲学基础是新康德主义,体现了先验论和不可知论的特点。
代表人物
规范法学派的创始人是奥地利学者凯尔逊,其他代表性人物包括维德罗斯、阿·密尔克、德国的孔兹等。该学派继承并发展了奥斯丁的分析法学,形成了独特的纯粹法学派,与H·L·A·哈特的新分析法学派共同构成了实证主义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
规范法学派.百度文库.2024-11-06
规范法学派理论浅析.中国知网.2024-11-06
规范法学派理论浅析.百度学术搜索.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