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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100万元,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粉状活性炭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20000吨活性炭。

十年来,元力精耕细作、悉心打造,从年产500吨的小厂迅速发展成为国内活性炭行业的佼佼者,产品市场占有率达15%。

所属板块

化工行业板块,创业板板块,福建省板块。

经营范围

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

专注于木质活性炭的研发和生产与销售

公司位于南平市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区,同时毗邻三明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区,最近三年来木质活性炭的产量、销量均居于行业第一,是我国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制糖、味精、食品饮料、水处理、化工等行业。

公司文化

愿景:缔造最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活性炭企业

使命:为社会承担责任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效益

企业精神:务实创新挑战超越

核心价值观:尊重忠诚信赖承担

发展历程

公司系由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2009年7月22日,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根据闽华兴所(2009)审字H-025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2009年6月30日母公司的净资产50,519,430.65元,按1:0.95012947的比例折成4,800万股。2009年8月7日,经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507001000043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2023年,元力股份接受投资者调研时称,公司超级电容炭已形成初步规模化产出。

公司业绩

2023年8月11日,元力股份公告,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9.6亿元,同比减少3.11%;归母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0.44%;基本每股收益0.3141元。

核心优势

行业认知能力和企业战略定位能力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作为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对木质活性炭行业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认知能力,对本企业的战略定位也有着清晰、深刻的把握。在公司设立之初,木质活性炭行业正处于起步和迅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增长较快但需求层次低,受短期效益刺激,大部分企业以扩产提量为主并不注重企业内在增长性。但公司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行业未来的竞争将是以技术先进性为保障的规范竞争,从而在设立之初即制订了“技术创新”的竞争策略,致力于提高木质活性炭吸附性能和降低生产成本相关的技术工艺研发。通过多项技术攻关和资金密集投入,公司很快在糖用炭、味精炭的吸附脱色能力研究上取得突破,吸附能力超出同行业20%左右,牢牢占据了市场优势地位;同时,公司对磷酸耗用、热能综合利用也展开了攻关。其后,当行业竞争加剧后,绝大部分企业采取减少投入,通过低价、赊销等手段竞争时,公司基于技术工艺改进、生产成本降低,继续加大投入,强化了采购、生产、服务等各方面的专业能力,以产品质量和综合竞争优势继续占领市场,从而摆脱了行业同质化竞争的泥潭。近两三年来,当行业中部分优秀企业也开始重视专业化能力时,公司出于对淀粉糖、味精、医药及其他下游应用领域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认识,又及时进行战略升级,在继续加强现有产品吸附力和纯度指标的基础上,一方面增加研制更多专用活性炭品种以适应下游需求蓬勃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逐步完成由单纯产品提供商向产品、技术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角色转型。

认知定位

技术优势 在公司“技术创新”竞争策略的指导下,公司自设立之初便将技术、工艺、设备的研发与改进提升到了战略的高度。通过多年持续不懈的科技创新,公司已经在木质活性炭的炭化、活化、洗涤、干燥、精制以及磷酸回收、热能回收、尾气回收等多个生产环节实现了技术突破,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关键工艺,目前拥有专利技术6项及多项关键生产环节的专有技术,并正在申请2项发明专利。公司是我国木质活性炭行业中技术力量最强、出新成果最多的企业之一,是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

技术优势

成本优势 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大幅降低了公司的产品成本,主要体现在磷酸消耗、燃料消耗和人力成本三个方面。通过对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及“尾气调质处理设备”、“完全非金属静电除尘器”的应用,不仅大幅消除了生产过程中尾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使磷酸活化剂的消耗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国外每生产1吨成品炭需要耗用磷酸0.15~0.20吨,国内同行业中其他企业水平为0.25~0.35吨,而公司生产1吨成品炭仅需要消耗磷酸0.15吨,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公司“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充分回收物理法活性炭生产过程产生的热能化学法活性炭生产,取代燃料供热模式,从而使产品的综合能耗大幅度降低;并且,其通过应用于公司“年产5,000吨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生产线项目”,以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的生产降低了人力成本60%左右。综合以上优势,公司每吨产品可较其他木质活性炭厂家的成本降低1,000~1,500元,公司产品的综合成本优势十分明显。未来随着公司先进技术继续应用、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成本优势也将进一步得到体现。

成本优势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大幅提升了公司的产品质量。木质活性炭的应用领域广泛,产品专用性强,产品质量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吸附性能、灰分含量铁含量等纯度指标等方面。公司通过一系列技术攻关,目前生产的木质活性炭产品质量已居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吸附能力比同行业平均水平高出20%。并且,通过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改进和创新,生产过程已实现精细控制,产品质量更加稳定,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多年来公司产品都供不应求。同时,公司制定了严于国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产品在行业内始终保持较高的、稳定的市场占有率,特别是在淀粉糖、味精、化工等下游行业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为保持并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公司拟扩建技术研发中心,继续发挥公司强大的专业技术优势,利用先进的分析检测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进一步改进活性炭的生产工艺,针对不同行业的客户使用特点,增加各种专用活性炭品种的开发。

节能环保优势 公司生产工艺及主要产品均以节能环保为特色。多年来,公司秉持“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耗”的产业理念,通过多年自主研发创新,使技术进步、工艺改进,在业内率先实现了木质活性炭生产的资源化、减量化、清洁化,在外部、内部基本上同时实现了资源循环再利用,充分体现依靠技术进步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环保理念。目前公司采用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工艺,包括“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新型活性炭炭化料沸腾炉”、“稀磷酸回收技术”和“新型活性炭洗涤装置”,“非金属静电回收装置”改变了传统“不连续生产工艺”能耗大、自动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热能损失大和原材料耗用大的状况,不仅产品生产周期缩短,磷酸消耗降低至0.15吨/吨产品(为国内行业水平50%左右),水耗用量为国内行业水平的30%,而且消除了生产过程中酸雾、粉尘等有害物质,实现了清洁生产。因此,与行业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节能环保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起源介绍

在发展壮大中,元力确立了自主创新方面的优势和能力,使产品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并填补了一系列的技术空白。公司自主研发的“处理废气用的带有非金属电极电场的环保装置”、“化学炭生产转炉”、“物理炭生产转炉”和“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元力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创新性、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持续赢利和成功。凭借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元力在国内建立起了体系完备、响应快速的营销网络,并积极实施海外市场拓展,目前海外业务已布及至法国俄罗斯意大利土耳其日本泰国印度阿根廷、巴西、南非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丰富的产品生产制造经验和良好的品质控制能力是元力的竞争优势之一。元力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开展ISO9001:2000、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2007体系认证,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在更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2015年3月2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

大事记

1999年5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1999年10月国内最大的磷酸法活性炭转炉生产线投产,形成年产3000吨活性炭生产能力。

2000年3月新增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1100万元。

2005年底生产能力达9000吨,全年实现产值3772万元、利税338万元。

2006年底生产能力达12000吨,全年实现产值5071万元、利税474万元。

2007年底生产能力达18000吨,全年实现产值6802万元、利税1283万元、出口创汇230万美

2007年12月第二次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2100万元。

2008年 自主研发的“一种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和“一种处理废气用的带有非金属电极静电场的环保装置”、“化学炭生产转炉”、“物理炭生产转炉”等四项与活性炭有关的生产方法正式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2008年5月“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开发”项目经审核被列入“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2008年7月正式运行ISO9001、ISO14000和OHSAS18000三大管理体系。

2008年10月被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支行评为2007年度AAA级信用企业。

首发募资项目

本次以24.00元/股公开发行1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0800万元投资三大项目;1)5385万元用于年产10000吨木质活性炭连续化生产线扩建项目(截至2011年中期进度15.62%),2)6940万元用于荔元活性炭年产10000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56.49%),3)2000万元用于活性炭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期均为1年,剩余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活性炭扩建项目实施后,木质活性炭产能将由2.2万吨增至4.2万吨,预计年均可实现净利润1218万元;荔元活性炭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净利润1232.64万元。

超募资金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37781.25万元,超募资金为23456.25万元。截止2011年5月17日已确定计划金额4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确定计划18856.25万元。

收购股权

2012年3月,为了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950万元人民币收购鑫富药业持有的满洲里市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销售活性炭及药业辅料(药用炭)的公司。通过此次收购将实现技术、市场的有效整合,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收购成功后,可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提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收购其他公司股权

2011年9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170万元收购三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称“怀玉山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其现有活性炭主业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股东大会已通过)

税收优惠

2013年1月,公司收到了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5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6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提议进行中期分配。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股东黄涛(实际控制人之外甥女婿),股东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股东缪存标、林金宝、许文显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卢元健王延安、黄涛、缪存标、许文显承诺: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斥资近9000万元收购实控人旗下资产

2015年4月8日公告称,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元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8787万元整受让其持有元禾化工51%股权,转让价款分5年支付。上述交易完成后,元禾化工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据介绍,元禾化工自设立起至2005年一直从事白炭黑硅酸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6年2月赢创中国通过增资及受让方式取得EWS控制权,元禾化工将与白炭黑生产相关的业务与资产整体转让给EWS,而保留了与硅酸钠生产、销售相关的业务。依据《水玻璃长期供应合同》,元禾化工将硅酸钠产品绝大部分通过管道向EWS销售,EWS生产白炭黑所需的硅酸钠100%向元禾化工采购。元禾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7229.54万元。

参考资料

元力股份:公司超级电容炭已形成初步规模化产出.界面新闻.2023-08-18

元力股份: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14亿元.界面新闻.202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