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州
婺源州,历史上曾短暂存在的行政区划单位,其前身为婺源县。元代时期,婺源县被提升为婺源州,隶属于徽州路。明代初期,婺源州又恢复为婺源县,继续作为徽州府的一部分。
行政区划历史
元朝时期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徽州升格为徽州路,辖区内的各县保持不变,归江浙等处行中书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管辖,即江浙行省,治所设于杭州路。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婺源县升级为婺源州。此时,徽州路下辖五个县,分别为歙、黟、休宁、祁门、绩溪,以及一个州——婺源州。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小明王韩林儿任命朱元璋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徽州路随之归属江南等处行中书省。次年(1357年)七月,徽州路更名为兴安府,仍然管理五个县和一个州。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将兴安府改为徽州府。
明朝时期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徽州府直接隶属于中书省。洪武二年(1369年),婺源州被降级为婺源县,徽州府继续统辖六个县,包括歙、黟、休宁、绩溪、婺源、祁门。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央政府废除了中书省,徽州府随后由六部直接管理。
参考资料
婺源县.词典网.2024-10-28
婺源州.国学大师.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