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希奭
罗希奭,唐朝官员,原籍杭州市,后迁居洛阳市。他是鸿胪少卿张博济的堂外甥。在李隆基天宝初年,罗希奭与吉温一同主持刑狱,被时人称为“罗钳吉网”。他曾任御史台主簿,后迁殿中侍御史,天宝八载,除刑部员外,转郎中。天宝十一载,李林甫卒后,出任中部、始安二知府,兼任管经略使。
历史记载
自韦坚、皇甫惟明、李适之、柳勣、裴敦复、李邕、邬元昌、杨慎矜、赵奉璋下狱事,皆与温锻炼,故时称“罗钳吉网”,恶其深刻也。八载,除刑部员外,转郎中。十一载,李林甫卒,出为中部、始安二太守,仍充当管经略使。
十四载,以张博济、吉温,韦陟、韦诫奢、李从一、员锡等流贬,皆于始安,希奭或令假摄。右相杨国忠奏遣司直蒋沇往按之,复令张光奇替为始安太守。仍降敕曰:前始安郡太守、充当管经略使罗希奭,幸此资序,叨居牧守。地列要荒,人多窜殛,尤加委任,冀绝奸讹。翻乃啸结逋逃,群聚不逞,应是流贬,公然安置。或差摄郡县,割剥黎氓;或辍借馆宇,侵扰人吏。不唯轻侮典宪,实亦隳坏纪纲。擢发数愆,岂多其罪,可贬海东郡海康尉、员外置。张博济往托回邪,迹惟凭恃,尝自抵犯,又坐亲姻,前后贬官,岁月颇久,逗留不赴,情状难容。及命按举,仍更潜匿,亡命逭刑,莫斯为甚。并当切害,合峻常刑,宜于所在各决重杖六十。使夫为政之士,克守章程;负罪之人,期于悛革。凡厥在位,宜各悉心。
时员锡、李从一、韦诫奢、吉承恩并决杖,遣司直宇文姓审往监之。
人物著作
《唐书本传》《金石略》。
参考资料
旧唐书 卷一百八十六下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国学导航.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