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明,男,1957年9月生,藁城区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
曾任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6.02-1978.09 湖北省枣阳市新市公社赵庄大队插队知青;
1978.09-1982.08 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2.08-1983.1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书记员;
1983.12-1988.1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副科、正科;
1988.11-1994.0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4.01-1997.0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7.01-2012.02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主任;
1998.05-2012.02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规工作室主任;
2012.02-2017.05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11月27日辞去)。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3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办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艳红宣布省委决定:免去张绍明同志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2020年1月11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张绍明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绍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违规处罚
2013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武汉东湖风景区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腾鑫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等46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腾鑫曜同志和张绍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
关于接受张绍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荆楚网-湖北日报网.2020-11-28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绍明.湖北省人民政府.2014-12-29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湖北日报网.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