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年(清代咸丰七年)1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几百个外国人因吃面包而呕吐,化验证明面包中有砒霜。说是药量过大,食后不久即引起呕吐,故未造成命案。中十人被诬为谋杀犯,拟判处死刑;余四十二人则被关押二十昼夜。

正文

香港毒面包案

1857年(大清咸丰七年)1月15日,香港几百个外国人因吃面包而呕吐,化验证明面包中有砒霜。

说是药量过大,食后不久即引起呕吐,故未造成命案。事后港英当局逮捕五十二个人中国人,其

中十人被诬为谋杀犯,拟判处死刑;余四十二人则被关押二十昼夜。但侦讯无结果,终成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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