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淮超,男,出生于1953年。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法制新闻系主任,教授,新闻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人物简介
姜教授长期从事写作及新闻学科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法制新闻、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方向。
科研成果
作为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法制新闻实务研究的带头人,姜淮超教授既主持过司法部的项目,又有专著与多篇论文出版或发表:2003年,姜淮超教授主持司法部项目“新闻传播实务的法律规范”;由其主编的《法制新闻专题研究》在2004年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该书的诸多观点被部分学者的学术论文所引用,又被有的高校作为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材在使用;其独撰的《法制新闻评论学》为我国大陆第一部专门研究法制新闻评论的专著。
发表论文及著作
论文
《陕西法制新闻教育的发展回顾》发表于《新闻知识》2009年第11期。
《品味与责任:法制新闻传播效果研究》发表于《法治新闻传播》2009年第4期。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发表于《当代传播》2008年第1期。
《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责任》发表于《当代传播》2004年第8期。
《试论新闻作品著作权的享有》发表于《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为民主与法制鼓与呼》发表于《法治与社会》2003年第9期。
《案件报道的选择与把握》发表于《新闻知识》2002年第7期。
《法制报道矛盾关系及其处理》发表于《宁夏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对新闻官司的辩证思考》发表于《新闻知识》2000年第8期
著作
《法制新闻评论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新闻采写编评概要》(评论部分)《法制新闻专题研究》
《广告创作艺术》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出版
学生评价
1. 认真负责、对待工作一丝不苟,上课准备充分,课堂氛围活跃,师生互动充分,乐于回答学生的提问,给学生留下自己的电话,及时回复同学的短信,热情为学生排忧解难。
2. 治学严谨,给学生该论文不厌其烦,小到标点都进行指导,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3. 提前到达教室,身着正装,讲解认真负责,授课兢兢业业,满怀热忱。
4. 平易近人,待学生如亲人,上课幽默风趣却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