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指的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拥有的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会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损失,而不会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保持原有利益。
特点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后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利害关系。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更多的是体现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或信任关系上。尽管这些关系有时涉及经济利益,但它们不限于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法律认可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拥有保险利益,而不必考虑实际利害关系的具体计算方法。保险利益构成了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要素,旨在预防投保人通过保险谋取私利或赌博获利的行为,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利益。
产生依据
利益主义原则
利益主义原则认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是判断保险利益的基础。如果两者之间存在这样的关系,那么投保人就被认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例如,夫妻、合伙人之间通常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互相具有保险利益。
同意主义原则
同意主义原则指出,只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有利害关系,都可以认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原则
中国采用了结合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特定人群具有保险利益,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情况,也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双重条件,既要有法律关系,也要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
四种情况
自己的保险利益
每个人都对自己生命的保险利益享有无限的权利。因此,个人可以为自己购买任何形式的人身保险,保险金额可根据缴费能力和实际需求确定。
配偶、子女、父母的保险利益
由于配偶、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他们的死亡或残疾会对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投保人对他们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其投保。未成年子女无需亲自签署同意书。
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的保险利益
与投保人具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的伤亡可能会导致投保人遭受经济损失,因此投保人对他们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其投保,但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例如,收养孩子的父母也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这种情况适用于合伙人、债务人和雇员等。
具体认定
人身保险分为投保人以其自身生命或身体投保的人身保险和投保人以他人生命或身体投保的人身保险两类。在中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了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对象。具体来说,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也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以他人的生命或身体投保的人身保险中,配偶、亲属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雇佣人与受雇人、合伙人以及其他有合同或商务关系的人都被认为具有保险利益。
时间限制
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这意味着,即使在索赔时投保人失去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也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这一点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考虑到人身保险的长期性质,如果投保人失去保险利益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将会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障。此外,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如果合同订立后因保险利益的消失而导致受益人失去应得的保险金,这将使得该权益变得不稳定。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而非给付的前提。
参考资料
人身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律图.2024-10-25
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34期).宁波市商务局.2024-10-25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概念是什么呢?.爱问.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