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12年,属于西北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前身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萨师炯1949年担任西北师范学院教务长时期奠定的法学教育的基础,

历史沿革

1949年,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萨师炯担任学校教务长,奠定了本校法学教育的基础;

1959年,学校成立政治教育系,内设法学教研室;

1969年—1985年间,新中国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任教,传承法学教育薪火;

1993年,设立法学专科;

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同年开始招生;

2000年,西北师范大学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

2003年,获得“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

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

学术研究

科研建设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科学研究工作,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创新,又关注西北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法治实践问题,在法理学、民法基础理论、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西方法律思想等领域研究成果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水平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在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2007年到2012年间,学院教师在法学权威期刊《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知识产权》、《教育研究》、《思想战线》等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60多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摘编,在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教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0多部,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科研课题20多项,获省部级、厅局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0多项,学术研究成果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

研究机构

截止到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有甘肃省人大批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甘肃省地方性法规评价中心”,学校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法律与公共政策咨询中心”和“民族法制与民族政策研究所”、“西方法政传统研究中心”等研究中心(所)、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西北调研基地。

学术交流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重视学术交流活动,多名教师赴爱尔兰澳大利亚美国等学院、学校访学,积极参加国内法学以及相邻学科领域的学术会议,扩大学术影响力。

国内部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中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作翔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高级法官王小林博士、兰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蔡中宏教授等先后来学院开展学术交流并做报告。

办学规模

院系设置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设立民商经济法、法律两个教学系。

学科建设

截止到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现为甘肃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具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已在法学理论、民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和刑法五个学科培养研究生。

有民商法、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三个硕士学位点,有法学理论和诉讼法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师资力量

截止到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有教职工4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人,在读博士5人,校外兼职教授12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名教师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2名教师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3人担任全国法学一级学术团体理事,5人担任省级法学学术机构副会长、常务理事,1人担任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4人担任甘肃省人大特邀地方立法研究员,2人担任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1人担任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担任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级应急专家;1人担任民族法学会会员并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教学建设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已建立法学专业和民商法专业方向的本科培养体系,在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学院法学本科生过关率为46.9%,A证过关率达到31.3%,远高于全国司法资格考试过关率。法学专业学生举办的“模拟法庭”公演活动多次被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2000届法学本科班被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一名同学荣获“全国十大青年志愿者”光荣称号,多名学生在甘肃省大学生““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科技作品创作竞赛、“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

学院文化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有法律文化节、模拟法庭公演、辩论赛等学院特色活动。此外还通过年度暑假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现任领导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俊毅

参考资料

33岁青年法律学者何俊毅已出任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澎湃新闻.202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