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是北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计划、方案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指挥、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领导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负责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六)承担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领导全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物资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并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法制支队(北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

交通警察支队

户政管理支队

出入境管理支队

禁毒支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铁山港区分局

强制戒毒所

市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预审监管支队

治安警察支队

合浦县公安局

巡逻警察支队

银海分局

海城分局

特警支队

市第一看守所

行政装备科

刑事侦查支队

科技信息化科

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计划财务科

市第二看守所

纪委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办公室

政治部

警务督察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参考资料

北海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07-17

内设机构设置.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