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烜,字照青,一字仲旭,晚号芸叟,直隶盐山县人。清末官员、诗人及书法家。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科二甲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大理院五品推事。擅长书法和工诗草,间或涉猎山水画。
唐烜在文艺方面有着独特的造诣,他擅长书法,工诗草,间或涉猎山水画。他的诗作被收录在《虞渊集》和《晚晴簃诗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