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0岁(2013年)的孙凤娟曾任上海日用化工厂厂长,并多次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优秀企业家"称号,是沪上知名的商界女强人。
孙凤娟的安格投资(集团)公司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抽逃出资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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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孙凤娟在无任何出资的情况下,以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珠蜂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尚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由其女儿郁春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欣兴实业公司的名义,通过原上海市青浦区赵屯镇镇长沈卫国的联系,委托上海腾富企业发展公司青浦办事处申请成立上海嘉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同年9月3日,通过沈卫国的联系,腾富公司以上海腾富建筑装潢工程公司的名义,从赵屯信用社获得1亿元贷款,然后将此款汇至上海青浦审计事务所,为孙凤娟办理嘉源公司的注册资本验资手续。次日,上海青浦审计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嘉源公司的三家投资股东已实缴1亿元货币资本的验资报告,腾富公司遂用该报告及孙凤娟提供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设立企业所需材料,在青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嘉源公司的注册登记申请手续,并获得了该局的核准。同日,腾富装潢公司将上述1亿元贷款归还给赵屯信用社。2000年12月,嘉源公司更名为安格投资公司。
孙于1998年,在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成立了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的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1999年,孙凤娟还在短短几天内成立了两家公司。当年5月5日,孙凤娟以嘉源公司、尚杰公司、正邦计算机的名义,共同发起成立上海丁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后改名为中经投资),注册资本1亿元。同年5月6日,孙就让相关人员将其中的6800万元划回嘉源公司。根据公诉材料,时任嘉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朱宁称,相关资金在验资后即予抽出,并在同日将这一款项用来注册孙控制的另一公司---万源房地产公司。
几乎同时,上海和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正邦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在孙凤娟控制下的公司,在短短几年里注册成立。
不久,孙凤娟的安格公司升级成为安格投资集团,关联公司达到13家之多,甚至有远在新疆的投资企业。孙则出任安格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
虚假注册资本
2001年6月,正邦计算机以每股2.80元的价格受让3492.8万股民丰实业(600781. SH)的国有法人股,成为民丰实业的第一大股东。
参与办案的司法机关提供的材料表明,2001年3月,为了使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有资格收购上市公司,孙凤娟以个人名义向正邦公司投资2亿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
这两亿元是这样来的:最初,孙凤娟从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借款3000万元,加上安格集团1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转入中经投资公司帐上;然后把这一款项划入相关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股票帐户,以孙凤娟的名义开出一张4000万元的本票,解入正邦公司的银行帐户,完成验资。然后将此款划回中经投资,再划到证券交易营业部,最后以孙的名义开出本票,解入正邦公司账上。经过几次这样周转,最后使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4000万。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定这是抽逃出资4000万元,而辩护人则提出在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之前,已经抽回出资不构成抽逃出资罪。法院则认定抽逃出资罪的指控不能成立,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来追究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审理判决
2003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捷宣判:"被告人孙凤娟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还显示:孙凤娟控制的安格投资(集团)公司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五百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