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牧
并州牧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名称,最初指九州之长,具有管理人民的职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一职位的设置和职权范围有所变化。
西汉时期
西汉时期,刘彻设立十三个州部,每个州部由一名刺史负责监督。到了刘骜时期,刺史被提升为州牧,但随后这一职位经历了多次废置。
东汉时期
刘宏为了应对农民起义,再次设立了州牧,并赋予他们更高的权力,使其成为一州的军事和行政首脑。此时的州牧地位高于郡守,拥有较大的自治权。例如,刘表曾担任荆州牧,袁绍则担任过冀州牧。
隋唐至明清时期
隋唐及之后的朝代,虽然不再使用州牧的名义,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京师或陪都的地方最高长官仍可能被称为“牧”。宋代以后,“刺史”的称呼逐渐消失,而清代有时会用它作为知州的别称,但其实际权力已远远不及东汉时期的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