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官制度
乡官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建立的地方基层组织体系。
组织架构
乡官制度以太平军的军事编制为基础,将居民组织成多个层级的行政单位。具体而言,五个家庭构成一个伍,每个伍设有伍长;五个伍组成一个两司马辖区,由两司马领导;四个两司马辖区组成一个卒长区,由卒长负责;五个卒长区组成一个旅帅区,由旅帅管辖;五个旅帅区组成一个师帅区,由师帅统领;五个师帅区组成一个军帅区,由军帅指挥。一个军帅区包含约1.25万个家庭。这些基层官吏被称为乡官,他们的产生方式包括当地民众选举和上级官员任命。
职责与功能
乡官的主要职责是在和平时期管理地方事务,督促居民务农;战争时,则动员居民参战。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它融合了军事和行政职能,形成了军政一体的组织形式。
军队建设
为了实现“寓兵于农”,乡官制度还包括了一项重要的军队建设措施。在军帅的领导下,每个家庭都派出一名成员作为伍卒,组成了军队的基本单位——伍。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动员足够的兵力。
参考资料
乡村干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豆丁网.2024-10-22
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制度范文).豆丁网.2024-10-22
中国乡官制度概述.个人图书馆.2024-10-22